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

岡山壽天宮的磚契


 
郭秋美

    民國100年時因為紙塑的鎮殿媽祖受到白蟻侵蝕,退神整修時,發現媽祖神像後方牆上放有兩面磚契(照片1 ),一併移出後,將其裱裝保護做為重要文物收藏。

磚契為兩面正方形長寬各1厚度約0.8~1吋的方磚,在建廟「安龍謝土」科儀中,向掌管土地的神祇稟告並購買地權的契約文書,其內容格式和清代臺灣民間通用土地契約大致相同。

磚契又稱為「陰陽契」,主要在向陰間宣告地主已通過合法買賣程序,享有土地使用權。法師以紅硃筆在主磚契上記載賣地契人、買主、土地來源、座落和地界、價金、土地用途、中人以及不許侵占等用語。另一面磚契則畫上符咒,兩面磚契正面對合,再以紅布包覆起來,再進行「埋契磚」。

除了廟宇外,有些宗祠或屋宅也會有「埋磚契」的儀式,在廟宇的部分,有些埋於主神龕座下,有些放在神桌下或虎爺的神龕內,據壽天宮副主任委員蔡參先生表示,壽天宮早期是木製神桌,磚契没有埋在神龕座下,發現磚契時已無紅布包覆,而是放在神桌頂上,趙委員秋霖先生解釋原磚契以紅布包覆置放在鎮殿媽祖(即紙塑媽祖)的座椅下(鎮殿媽祖坐在木椅上),因年代久遠紅布腐朽,因此民國52年整修時才打開來放在神桌上,並在原磚契文中加註「慶成吉安」字樣。原為紅磚表色的磚契受到香火煙薰的結果,已呈表面漆黑,而紅硃筆所寫的文字亦斑駁難識(照片2),但趙委員秋霖先生費盡苦心解讀後,其契約內容如下:


 

 

 

由磚契的契文中可以看到許多神祇,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土地公、西王母、東王公外,其中的「武夷王」即「地基主」。而「李見度」和另一名叫張堅固的神仙名號,最初見於南朝宋元嘉十九年(442)出土的「買地券」中,這兩位神仙是因應塚墓陰間宅第土地需要而被創造出來的專職人員,護衛墓主地權所產生的專職神仙,在磚契中常做為土地買賣成交的「知見人」(見證人)或保證人,用以保證神明或祖先安身的地基是經合法程序買賣而來,不會因產權不清而導致外靈干擾。而「楊毫筆」是一種「以物代人」的虛構人名,指專職的代書人(代筆人),有些寫成毛筆成或兔毛筆等。

磚契的起頭段首會標明土地所有權者及土地座落的位置,岡山壽天宮原舊址位於維仁路上(今維仁里),民國26年日據時期日本人以消除水患、開闢市容整修街道為名,拆除壽天宮,民國36年壽天宮於岡山神社舊址上重建新廟。契文中岡山壽天宮座落於「壽天里維仁路」,新廟位址已位於「壽天里」(公園路40),但仍沿用舊廟址(維仁路)。契文末段有「如有上手、來歷不明」應指岡山神社當時並没有合法的地權,因此「來歷不明」。

第二段契文會標明土地界址、地價及坐向。一般民間土地契約書所標明的界址皆十分明確,但陰間地契卻只以東(甲乙木)、西(庚辛金)、南(丙丁火)、北(壬癸水)四方位,再配合東青龍、西白虎、南朱雀、北玄武等四方靈獸來標示,地域範圍模糊,純粹符合風水學良地吉穴的基本要求,且為「四神相應之地」。有關價金的部分,各地磚契多寫為壹佰貳拾錠金,這個金額不是真的交給地主,而是明示土地是經過「買賣」的程序合法取得。廟宇的坐向多採坐北朝南以收背風向陽之利,廟宇新建要確定坐向方位時,要由堪輿師定出「分金線」,即建廟時整體建築的中軸線。契文中「坐子向午兼癸丁亥庚子分金」即指出壽天宮坐向約坐北朝南,據壽天宮副主任委員蔡參先生表示,在整修壽天宮地面時,在三川殿前、聖母殿前及殿後,曾分別發現到三對「合磚」,即為「分金線」的所在。

契文末段會標示日後土地若有問題交由賣方處理(即武夷王),不干陽間弟子之事,讓陰靈不會因產權不清而干擾陽間人士,最後還會畫符簽押加強證明。

另一面紅磚主要是畫上一面符咒,但各地樣式不一,其功能為鎮宅壓煞外,還能彰顯契約的合法性,兩旁還有東王公和西王母的見證,保障契約確實執行。

藉過廟宇文物的解讀,我們可以發現無論人神鬼靈,多透過儀式或憑物以求安身立命或建立信心,傳統宗教文化的內涵也實有其趣味性。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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