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29日 星期二

大岡山在地白色恐怖事件:彌陀李武昌案、橋頭糖廠案、高雄煉油廠案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劉天賦

  大岡山地區在地發生的白色恐怖相關事件,其發展到結束的時間在1950年前後。此區在這個時期,曾發展出數個體系,最大的體系是由中共台南市工作委員會領導人李媽兜所推展,他帶領本地人李武昌、蘇文安、林益三、許開傳等人,在本地區發展地下組織,有的史料以「岡山區工作委員會」稱之。此系統,據資料記載,主要有4個支部,[1]後來組織逐步被各種方式破獲瓦解,許多人被判死刑或有期徒刑,犧牲者及受難者主要分佈於彌陀、岡山、橋頭、梓官,以及大岡山區南邊的楠梓。

 長期以來對於此案的研究,由於資訊的封閉,都以其中的最大案件「李武昌案」的判決書〈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二○九○號〉為主,忽略了其實此地區的「橋頭糖廠案」以及「高雄煉油廠案」,也是同一系統的白色恐怖事件。

 拜如今政府檔案開放,本文將整個李媽兜系統在大岡山的相關案件做了儘量完整的匯整,發現此案的相關判決尚有,與蘇文安有關的「蔡福泉等案」、「何阿老等案」,與橋頭糖廠林益三有關的「黃啟明等案」、「柳水木等案」,與高雄煉油廠許開傳有關的「周清連等案」。

 匯整以上判決後,總計涉及「李武昌案」等事件的有68人,其中被判死刑的有27人。
 本文整理受難最多人的彌陀地區,橋頭糖廠案,以及高雄煉油廠案,致於岡山劉厝人劉森田校長及橋頭李榮源主任之事蹟,在上一期的社區雜誌中已整理刊登,不再贅敘。

壹、主導推動的李媽兜

 李媽兜(1900-1953)是台南人,公學校畢業後曾擔任教師、糖廠員工,街役場員工,但都由於好打不平的個性與日本領導階層衝突後離職。他於1920年代加入抨擊總督府的文化協會成為會員,後來因此入獄七個月,出獄後配藥販售謀生,同時仍積極參與反政府的活動,成為共產黨外圍的積極份子。

 由於政府的打壓而生活不易,且妻子訴請離婚,他於1934年偷渡到中國尋求更好的發展,但日本國籍台灣人的身份讓他在中國命運乖舛。他先在廈門當西醫,生活漸上軌道,卻因為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,國民黨政府開始抓日本國籍的臺灣人,他被迫逃到鼓浪嶼,他想辦法將國籍改為中國後,回到厦門。後來日軍到厦門後,發現他是台灣轉中國籍的是日本人,他又被迫逃亡。李媽兜經介紹而加入李友邦的「臺灣義勇隊」,從事對抗日本的政治工作。日本戰敗後李媽兜返台,但後工作一直不順,1946年中期,他開始為中共發展在台南地區的組織。[2]

 1947年二月,李媽兜在台南市區發展出初步的組織網,李武昌在此時經加入組織。[3]當時在省立台南工學院就讀的學生李武昌(彌陀人)、林來安、江明洋、鄭順隆等人加入了李媽兜領導的「台南工作委員會」。二二八事件於三月初擴及到台南,李媽兜與李武昌等人在台南散發文宣,前往麻豆鄉公所要接收武器但無所獲。二二八事件後,李武昌由於被當局釘上,而從省立工學院退學。[4]

 二二八事件後,台灣人普遍對時局不滿,讓共產黨勢力急速擴張。台南工委會此時改組,李媽兜任書記,李武昌與鄭海樹為委員。1948年六月,李媽兜與李武昌做為台灣共產黨組織的代表,到香港參加香港會議」,回台後依會議結論開始發展在地組織。[5]

李媽兜在大岡山的經營

 「香港會議」回台後,李媽兜負責台南及周邊地區的發展,李武昌則回到彌陀發展組織,在李媽兜的協助下,他們在大岡山地區發展出四個支部,「彌陀鄉支部」、「橋子頭糖廠支部」、「鹽田埕支部」、「高雄煉油廠支部」。「彌陀鄉支部」由蘇文安擔任書記,黃文陸、林紹華、李文興為委員;「橋子頭糖廠支部」書記為李東鍊,林益三、許暢為委員;「鹽田埕支部」書記是張崑泰,「高雄煉油廠支部」書記是許開傳,委員有周清連與簡開用。[6]李媽兜在大岡山區除了李武昌系統為主之外,還有橋頭林益三的糖廠,以及許開傳的楠梓煉油廠兩個系統。

 李媽兜在大岡山區活動時,都以腳踏車為交通工具,經由阿蓮到此區,約每隔六至八周會到此地區指導。他主要住在彌陀蘇文安家中,多在上午十時許抵達,用完午餐後與張崑泰在本洲橋(前洲橋?)會合,然後再到橋頭糖廠工人宿舍及橋仔頭附近活動。[7]

貳、李武昌案與涉案的彌陀人

 李武昌是彌陀鹽埕人,父親李坎務農,母親蔡真為助產士,時常接濟貧困村民。蔡真對子女教育甚嚴,四個兒子中,老大李嚴為漢藥醫師,李順法、李修都是公學校高等科畢業,兩人於日治時期就在高雄市經營西藥事業,頗有成績。

 李武昌(1919-1952)是四兄弟中年紀最小的,戰前到日本讀書,畢業於日本大阪專門學校採礦科,戰後返台,進入「臺灣省立工學院」(今國立成功大學)就讀。[8]後來參加中共的地下組織,與李媽兜熟識,李武昌涉入頗深,從他與李媽兜代表出席「香港會議」就可理解。

 李武昌以蘇文安、李東鍊、張昆泰、林昆烈等四人為幹部,經由他們在彌陀及岡山發展了許多組織。李武昌可能也有意吸收更年輕的人加入,如吳水燈就表示,他在1947年到1949年間,與李武昌有所往來,但李武昌並未跟他提及加入組織的事。[9]

 蘇文安是彌陀鄉合作社的幹事,以結拜兄弟、討論三七五減租等名義及方式,招收了蔡福泉、林紹華、李裁、李金城、吳榮泰、楊振南、黃文隆、張水波、陳媽典、黃文陸、李文興等人。[10]其中的蔡福泉是台灣工礦公司岡山機械廠員工,他吸收梁輝、蔣連芳、馬昆泰,以及陳朝山、黃鴛(黃新贊)、蔣德福、王坤贏、黃祈德、陳清泉、蔡定棟、朱尚、何阿老、莊丁泮等同事加入。林紹華介紹黃文陸加入,黃文陸吸收了曾明達及王成家兩人。[11]
 張崑泰為「鹽田埕支部書記」,介紹陳見、張駕、張水波加入,並另組佃農互助會,吸收會員張碖、陳奢等兩百餘人,主要推動反抗三七五減租的運動。[12]

 林昆烈是岡山嘉興里人,是岡山文明堂印刷廠的員工,直屬李武昌,負責印刷宣傳資料及講義。[13]

 李東鍊是彌陀人,是李凱南的堂兄,日治時期曾到中國參加李友邦的台灣義勇隊,李東鍊的妻子是廣東人,住在糖廠,他回台後,經由劉森田的介紹,到岡山國小教書。[14]李東鍊於19509月加入,吸收了橋頭五里林國小的劉森田校長及李榮源教務主任參加。[15]
 在這段發展期間,據蘇文安口供指出,李媽兜大概每隔六到八周會到岡山區指導,與幹部分別開會,停留約一週後離去。李媽兜經常在大岡山區的岡山、彌陀、阿蓮、橋頭糖廠等地活動。[16]

 李武昌後來被捕時,要求特務放過其他的人,但仍有16人因此案而被判死刑。據說死前他的指甲全被拔光,渾身是血,體無完膚。[17]
 岡山區的組織,在1951519日,由於被李東鍊被捕而破獲,被稱之為「橋仔頭匪諜案」。[18]劉森田與李榮源在兩天後於學校被捕,[19]蘇文安於6日被捕。[20]

李武昌與兩位兄長皆被判死刑

 李武昌父母生了四個兒子,除最大的李嚴以外,有三位兒子都被捲入白色恐怖的風暴中,李順法與李武昌被判死刑,李修被囚15年。
 李順法(1909.6.18- 1954.8.24)是因為資助涉及「鹿窟事件」的同鄉陳本江,而被判刑15年,但案子送到蔣介石手上,被改判死刑。

 李順法是藥劑師,曾在高雄開設太乙製藥廠,並在高雄市有五層樓的房子。[21]呂赫若於1949年初與彌陀人陳本江合資創辦大安印刷所時,有兩位富人贊助資金,一位是媒礦業巨富劉明,一位是陳本江的同鄉,彌陀富商李順法。此印刷廠主要工作是印製中共地下黨的文宣《光明報》等。但是在同年秋季,《光明報》就被破獲,於是陳本江(本名陳大川)與他的弟弟陳通和逃到匪鹿窟組織武裝基地」。[22]陳本江以信件向李順法及其弟李修要求金錢支援,李順法及李修二人自1950年至1951年冬季,先後連續6次,金援鹿窟武裝地共計新台幣13千多元。李順法除供給金錢,也曾提供收音機、盤尼西林2瓶等物資。[23]李順法原本判刑15年,呈報到蔣介石手上,蔣批示應依最高刑重判」,改判死刑。[24]

 李修(1916-1968)是由於資助李媽兜而被判刑15年。李修是日治時代台中以南最大西葯商,也是留日的知識份子。[25]他經由李武昌的介紹而認識李媽兜,李修自19502月至19521月,先後資助了李媽兜13000多元,[26]據李媽兜的自白書,李媽兜曾於195110月間,到李修開設於高雄市銀座街的「太星葯房,他向李修表示要離開,需要資金,李修給了他伍仟元台幣。[27]

 國中時期與李武昌為好友的岡山人吳水燈表示,他在1952年被捕後送到高雄警察局,每到午夜就被憲兵送到高雄市南興橋過去的三角樓地方,即李修的家。[28]李修在1953519日被判刑15年,出獄後不久病逝。[29]

參、橋頭糖廠案

 李媽兜在橋頭楠梓地區發展出兩個在地組織,橋頭糖廠小組,以及高雄煉油廠小組,組織被破獲後,兩位主事者皆出面自首,許多參加的橋頭人與楠梓人被判死刑及有期徒刑。
 白色恐怖案件的判決,經常由於整體案件無法完整破獲,拘捕涉案人時間經常會有落差,以致會發生一個判決包含數個案件的情形。詳細研讀「李武昌等案」,也就是〈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二○九○號〉的「事實」部份會發現,在被判刑的28人中,有18人屬「李武昌」系統,有10人屬「林益三」系統,他們是林東福、朱新登、蔡水岸、戴秋霖、戴水德、許火樹、張繼宗、李文通、戴順皆、陸金城。

 判決書指出,林益三與林東福、張繼宗、朱新登同一小組,林東福在橋頭糖廠及高雄煉油廠拍攝照片。林益三於19508月介紹朱新登加入組織,與許暢、許開傳同一小組,由林益三領導開會。

 朱新登並介紹朋友認識林益三,閱讀《資本主義社會》、《政治運動ABC》、《殖民地政策》、《新人生觀》等書籍

 蔡水岸在19502月經由林益三的介紹加入組織,蔡水岸於195010月吸收柳水木,19512月吸收方壽鈺及林金助。蔡水岸另外以「豬肉會」的名義吸收邱宗發、鄭登雲、黃子安。在林益三的指示下,蔡水岸還調查有錢人及地主的姓名財產資料,閱讀《政治運動ABC》、《利潤》、《資本主義論》等書。[30]

 戴秋霖、戴水德皆是橋頭白樹村人,同樣於19479月,與戴順皆、李文通考取橋頭糖廠的技術訓練班。林益三在195012月吸收戴秋霖,戴秋霖吸收戴順皆、李文通,他們在林益三的領導下開會,閱讀《日人統治》及《故鄉》等書籍。

 林東福在195012月以「豬肉會」的名義吸收戴水德,戴水德在19512月正式加入共產黨,並於195078月間,介紹許火樹加入「豬肉會」組織。許火樹在195012月正式加入共產黨,並介紹朋友加入組織。

 林益三於1948年夏天吸收張耀宗,張與林東福、許暢、蔡水岸同一小組,林益三擔任領導,張有參加會議十餘次,討論時局,並閱讀《青年修養》、《經濟學》等書。

 李文通與戴順皆兩人是橋頭白樹人,戴秋霖於19513月吸收他們加入組織,與林益三、戴順皆一組。
 橋頭五里林人陸金城在19508月,接受朱新登的「教育」。雖知道朱新登是共產黨,但卻沒有檢舉朱。

 「何阿老等叛亂案」的陳鴻星,透過蔡水岸介紹,於1950年冬天加入林益三的「豬肉會」組織,並繳交年費。「黃啟明等叛亂案」的黃啟明於19506月在友人家中遇到林益三,林益三請示李東鍊後,林益三吸收黃啟明,黃啟明曾意圖吸收友人加入,沒有成功。
 林益三自首的時間應是在195110月以前,跟許開傳自首的時間差不多。[31]
 總計由林益三及其幹部所吸收並被判刑的成員有18人,其中有8人被判死刑。
 林益三是橋頭五里林望族陸季盈的妻舅。林益三後來搬到岡山嘉興里,曾擔任第45屆岡山鎮民代表(1953.3-1958.5)。

肆、高雄煉油廠案
  前文曾指出,李媽兜在大岡山地區發展出四個支部,其中,「高雄煉油廠支部」的書記是許開傳,委員有周清連與簡開用。[32]依據台灣省保安司部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七六九號〉的內容,在195010月,許開傳招收了周清連、簡開用、張文興等人加入組織。

 到了19512月,他們在張文興家中設立「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煉油廠支部」,許開傳為書記,周清運為組織幹事,簡開用為宣傳幹事。到了同年4月,他們以「豬肉會」的名義,吸收許文治、許上明、方豆埔、戴金豆、林森田、蔡清山等高雄煉油廠的同事,以及高雄水泥廠員工鄭清標,許文治又吸收同事周明鴻。他們各自參加了數次的「豬肉會」的會議,會議中曾表示「豬肉會為匪幫組織」,「那邊(指匪幫)來台後工人生活將改善」。

 同屬大岡山地區李武昌系統的劉森田校長及李榮源於521被捕,高雄煉油廠支部於同年61日被破獲,[33]李武昌於7月中被捕,許開傳於195110月自首。許開傳表示,同年519日「橋仔頭匪諜案被破獲」時(同日李東鍊被捕),他人正投宿張文興家,張文興將他喚醒要他躲藏,許開傳在此後就四處逃匿,有時密宿張文興宅。[34]

 本案的許開傳、周清連、簡開用、張文興、許文治、許上明、方豆埔、戴金豆、林森田、周明鴻、蔡清山、王萬川等人,皆為高雄煉油廠的員工,鄭清標為高雄水泥廠的工人。
 涉案12位被判有罪的人之中,簡開用、張文興(橋頭甲圍人)、許文治、戴金豆等人,為高雄縣橋頭人。

 本案在四月下旬的判決中,原本只有四位(周清連、簡開用、張文興、許文治)被判死刑,但交到當時的總統蔣介石手上後,蔣介石指示,「凡判處十二年以上徒刑者,一律改處死刑」,於是許上明、鄭清標、方豆埔、戴金豆等四人被改判死刑。
 許開傳後來曾擔任岡山鎮大戲院經理,後續主要在高雄地區的電影院事業發展,曾經擔任高雄縣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第10屆、11屆理事長,經營大樹的「昌樂大戲院」,擔任過大樹國小家長會長(1978-1979),高雄縣商業會第131415屆常務理事(1982-1992)。[35]

簡開用事蹟

 在整理本文時,筆者發現有橋頭糖廠案及高雄煉油廠案有許多姓「戴」的民眾,筆者2017年初探訪曾任農委會副主委的戴振耀,確認這些人都是與戴振耀一樣,出身橋頭白樹。戴振耀還帶我去拜訪他的鄰居簡永一,是簡開用先生的子嗣。






 簡永一先生表示,他父親是大寮人,相當的聰明,在戰後初期考進高雄煉油廠,於是搬來妻子住的橋頭定居。後來因高雄煉油廠案被捕,已生了簡永一的妻子正懷孕中,去探獄時帶著她抱著小孩的相片給簡開用。雖然四處求情,但簡開用仍被判死刑。簡開用的妻子後來改嫁,兩個小孩在外公家長大,受盡人情冷暖的磨鍊。簡永一先生後來考進第一銀行,在高雄各個分行間上班,後來在擔任路竹第一行銀經理時退休。




[1] 中共問題原始資料編輯委員會,《中共的特務活動》(台北市:黎明文化事業,1983333-334
[2] 歐素瑛,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--以李媽兜案為例〉《臺灣史研究152期(2008),頁138-140
[3] 歐素瑛,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--以李媽兜案為例〉《臺灣史研究152期(2008),頁157。陳文山的身份有彌陀人與台南人兩種說法。依〈政治受難者資料庫〉,台南人陳文山於1947年參加228事件,收藏李媽兜交予之彈藥,事件結束後陳文山畏罪逃匿各地,化名黃海,偽造高雄縣國民身分證使用,被判刑十年。後來陳文山又被發現在李媽兜介紹他參加組織後,吸收盧老得、郭來富等人,並成立支部從事叛亂工作,改判死刑。許雪姬主編,《獄外之囚-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(上)》(新北市: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,2015),頁354
[4] 歐素瑛,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--以李媽兜案為例〉《臺灣史研究152期(2008),頁142-143
[5] 歐素瑛,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--以李媽兜案為例〉《臺灣史研究152期(2008),頁147-148
[6] 歐素瑛,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--以李媽兜案為例〉《臺灣史研究152期(2008),頁164
[7] 歐素瑛編輯,《戰後臺灣政治案件:李媽兜案史料彙編》(臺北縣新店市:國史館;臺北市:文建會,2008),67-69
[8] 藍博洲,《高雄縣二二八暨五○年代白色恐怖民眾史》(高雄縣鳳山市:高縣府,1997),頁216
[9] 簡萬坤等編,《走過長夜-政治受難者的生命故事﹝輯三﹞:喚不回的青春》(台北市: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),100-101
[10] 謝南陽等口述,黃旭初主編《政治標記,白色夢靨: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3》(高雄市:高市史博館),202。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二○九○號。
[11] 〈蔡福泉等案〉〈何阿老等案〉
[12] 謝南陽等口述,黃旭初主編《政治標記,白色夢靨: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3》(高雄市:高市史博館),202。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二○九○號。
[13] 劉厝里劉福助先生口述。
[14] 劉厝里劉福助先生口述。
[15] 謝南陽等口述,黃旭初主編《政治標記,白色夢靨: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3》(高雄市:高市史博館),202。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二○九○號。
[16] 歐素瑛,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--以李媽兜案為例〉《臺灣史研究152期(2008),頁153
[17] 孫康宜,《走出白色恐怖》(增訂版)(北京:三聯書店,2012),頁113-114
[18] 謝南陽等口述,黃旭初主編《政治標記,白色夢靨: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3》(高雄市:高市史博館),234-235
[19] 李中採訪,〈李榮源先生訪談記錄〉,2014919日。
[20] 歐素瑛,《戰後臺灣政治案件—李媽兜案史料彙編》(台北市:國史館,2008),頁175
[21] 政治受難者家屬 今要求政府還產〉自由時報,2011-03-07
[22] 孫康宜,《走出白色恐怖》(增訂版)(北京:三聯書店,2012),頁112-114
[23] http://www.twgiga.com/web/orang/win.asp?ID=2818。後來陳本江與陳通和都自首。
[24] 陳英泰,《回憶-見證白色恐怖(下冊)》(台北市:唐山,2005),頁662
[25] 孫康宜,《走出白色恐怖》(增訂版)(北京:三聯書店,2012),頁114
[26] 李敖審定,〈匪李義成等叛亂案〉《安全局機密文件--歷年辦理匪案彙編上冊(台北市:李敖出版社,1991),頁138-139
[27] 歐素瑛,《戰後臺灣政治案件—李媽兜案史料彙編》(台北市:國史館,2008),頁189-190
[28] 簡萬坤等編,《走過長夜-政治受難者的生命故事﹝輯三﹞:喚不回的青春》(台北市: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),103
[29] 張哲男,彌陀鹽埕李氏三星的家書http://crh.khm.gov.tw/khstory/StoryDesc.aspx?id=194   
[30] 陳金柱等口述,黃旭初主編,《禁錮的青春,我的夢: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2》(高雄市:高市史博館),128台灣省保安司部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二二○八〉。
[31] 「省工委會岡山支部柳水木等案」的後勁人鄭登雲表示,吸收他加入「豬肉會」的鄰居蔡水岸約於195145月間被捕,但他並未被蔡水岸供出來。鄭登雲直到19511031日才被捕,原因是林益三出來自首。陳金柱等口述,黃旭初主編,《禁錮的青春,我的夢: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2》(高雄市:高市史博館),129
[32] 歐素瑛,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--以李媽兜案為例〉《臺灣史研究152期(2008),頁164
[33] 歐素瑛,《戰後臺灣政治案件—李媽兜案史料彙編》(台北市:國史館,2008),頁68
[34] 謝南陽等口述,黃旭初主編《政治標記,白色夢靨: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3》(高雄市:高市史博館),228-235台灣省保安司部部判決(41)安潔字第七六九號〉。
[35] 吳尊仁主編,《高雄縣商業會慶祝成立五十週年紀念特刊》(高雄縣鳳山市:高雄縣商業會,19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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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補充:過年後拜訪簡永一先生增補。
     簡永一童年時即已感受到鄰居及同學老師對他的特殊眼光。他讀鳳商畢業後和朋友一起考第一銀行,幸運的考上。但當時的人二室長期請周邊的同事監視他,許多人都要寫對他的觀察報告,他的昇遷也是比他人更加困難。
     他剛入伍時,由於學歷較高,旁人以為他會當文書,但等到政戰士來到,知道他父親的事,就當普通兵了。
     在李登輝上台以前,在國營的第一銀行上班的他,每個月都會被人二約談,昇遷總是不順。李登輝擔任總統後,此種騷擾逐漸退場,他慢慢的昇到經理,後來在路竹第一銀行擔任經理退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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